分管学生工作院长(党支部副书记)岗位职责 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长(党支部副书记),在校长领导下,在学工处指导下,根据学生成长特点和规律,按照分层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对本院的班级、辅导员、学生进行管理。其主要职责: 1、根据学校、学工处的工作计划,制定本院学生工作计划。 2、加强本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关心本院辅导员的思想和业务工作情况,指导班主任完成岗位工作职责。 3、按时聘任本系班主任(辅导员)。 4、了解本院学生思想动态。根据本系学生的专业特色及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5、负责本系班级常规管理的检查和督促工作。 6、负责每月班主任考核奖的审定,班主任(辅导员)津贴的审核工作,并指导系秘书做好班主任(辅导员)考核奖、津贴的编制工作。 7、指导系学生会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 8、指导系秘书做好班主任的出勤情况考核工作。 9、定期检查全日制班主任工作手册,并提出修改意见。 10、负责加强对本系住宿生的管理。指导班主任做好住宿生的卫生工作、请假手续及相关管理工作。 11、负责本系全日制学生夜自修的安排及管理工作。 12、指导班主任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违纪事件,对需处分学生指导班主任按处分程序做好各项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13、指导班主任做好各类评先工作,并督促系秘书做好材料初审、汇总和在规定期限的上报工作。 14、组织好本系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会议和活动。 15、指导班主任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16、及时处理其它部门反馈的信息。 17、加强和指导系内班主任(辅导员)德育工作研究。 18、督促系秘书及时上缴学工处要求的各类表册。 19、指导、协同和检查本系全日制班级班会课情况。 20、接受学工处有关学生管理的指导和协同配合学校其它部门做好学生和班级管理的有关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学生管理的其它任务。 21、其它应由或适宜由分管学生工作的系主任承担的工作。 |